2014-06-19
(二)体检合格者,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职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拟聘岗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四)聘用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无异后,由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
续。除博士研究生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一学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咨询
联系人:周老师 戚老师
咨询电话:0518-85899711、85899722
手机:13912162671、1896137870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8-8589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