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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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专业要求相一致。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相应资格。
(2)报考者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时办理申请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5、资格审查及报名费用收取
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监察局、人社局派员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45元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
6、开考比例确定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 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但不得低于2:1的比例,并在枞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枞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自 己所报岗位信息。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领取:8月14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
综合知识内容: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
专业知识内容:幼儿卫生学、教育学、心理学,幼儿教育专业所学的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理论知识。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 达到55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尾数进一)面试人选。如按规定比例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则均作为并列者进入 面试;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的方法和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拟定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枞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枞阳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 40%。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如出现合成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