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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育网关于2015安徽理工学校招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

2015-07-29 xredued04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通过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5个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后在安徽理工学校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社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理工学校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和安徽理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6-5514360

监督电话:0556-5522770,0551-62816949

原标题:安徽理工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5年安徽理工学校招聘资格复审入围名单.doc

安徽理工学校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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