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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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奉新县委党校拟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3名教师,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严格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社会形象好。
2、热爱干部教育事业,熟悉党校教学特点,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3、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要求:政治与社会类、法律类、中文类、教育类。
4、本县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在编,且工资属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如属农村中小学教师,须工作满三年以上(含满三周年)。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由本人到县委党校办公室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按岗位数1︰5的比例要求开展选聘,报名人数达不到报名比例,则按 要求核减岗位数。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