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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方案

2014-07-08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主要考查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按各学科聘用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用说课和答辩方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学科面试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者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说课内容为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入。

4.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6.聘用

(1)若在职教师招聘数不足时,应往届毕业生的招聘数相应增加。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计算方法同前。

(3)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往届毕业生)须在接到通知一周内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待遇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聘用教师待遇

①在职骨干教师若被聘用,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②应、往届毕业生若被聘用,需试用一年,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与同等情况的在编人员一致;第二年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正式编制。

(2)幼儿园聘用教师待遇

①在职教师中有编制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②其他聘用教师参照现有聘用人员待遇,实行人事代理,工资不低于28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5-68821812(区监察局)

本公告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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