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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泗洪县201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办学校教师方案

2014-07-21


(三)面试

第一批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带入面试(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的笔试成绩按原招聘岗位进行排序,并在网上公示)。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由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报名后,依据下述原则确定,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纪委和社会监督:

根据第一批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 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 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教育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100元/人面试费。

面试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评委由泗洪县人社局在纪委监督下按政策规定抽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说课。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 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按岗位排名(即公开选岗定岗顺序)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网、泗洪教育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第一批笔试、第二批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有专业技能测试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 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教育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现“三支一 扶”人员优先。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4版)执行。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洪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开选岗定岗

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2。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在县纪委全程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考生当场一次选定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

(八)聘用审批

考生公开选岗定岗后,凭考生签字确认的《选岗确认单》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服务期内考生不得提出辞职、调动等要求)。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7-86239269、86308096(县教育局);

0527-80829608(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

0527-86228940(县教育局监察室);

0527-80829613(县人社局监察室)。

泗洪县教育局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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