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编制考试资讯

咨询热线:02583689966

首页> 江苏教师考试资讯> 江苏教师编制考试资讯

2014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2014-07-26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8月16日9:00—17日9:3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47599。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内容主要为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范围和用书不限。

2.笔试时间:2014年8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的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专业课教师(数控、模具、计算机)的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与答辩占60%,技能测试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文化课教师(中文、文秘、数学、英语、物流、会计)的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考 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 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学校签订《聘用合 同》。如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 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处分或给予其他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 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分局:0517-83718789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00159

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纪委:0517-83719268

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11960,83715028

本简章由2014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2日

1 2

相关推荐 更多

热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