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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徐州市鼓楼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4-07-27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由鼓楼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徐州市鼓楼区政府网上予以公布。被确定为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告知。

面试内容及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内容
  (1)课堂教学: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备课、设计教案,说课。

(2)现场答辩。

2.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课堂教学占80%、现场答辩占20%,由监督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徐州市鼓楼区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均符合上述体检标准的,体检合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程序在同岗位职数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鼓楼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主管单位统一填写《徐州市鼓楼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报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八、本《公告》由鼓楼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7636323

鼓楼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0516-87636735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鼓楼区监察局               0516-87636501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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