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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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荣誉称号加分
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教师本人获得的设区市级及其以上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德 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特级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等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宜春市级每次分 别计6分、4分、2分。逐级推选参评获得的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一年中获多个不同形式的荣誉称号,以分值最高的一个作为当年的分 值;荣誉称号加分总分值由三年的分值累加而成。
2、教学竞赛加分
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教师本人参加的由设区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录像课评比、教学基本技能(功)大赛和说课竞赛”等教学竞赛,具体分值如下:
逐级参赛获得的荣誉称号,以最高级别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一年中获得多个不同形式的教学竞赛奖,以分值最高的一个作为当年的分值。教学竞赛加分总分值由三年分值累加而成。
获奖证件(以证书原件和获奖通报为准,其通报及证书盖有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即“江西省教育厅”、“宜春市教育局”>公章,处、科、室等内设部门颁发及其他省市颁发的奖项一律不计入加分范围)作为报名材料之一,必须在报名时递交,报名结束之后一律不再受理。
3、工龄加分
工龄满十周年(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加1分,超出十年工龄时,工龄每增加五周年加1分。
七、录用原则
1、根据选调指标分层次学科按文化考试分数划定入围分数线,确定入围名单。选调名额4人以下(含4人)的比例为1:2,其他的比例为1:1.5。
2、由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和市文化教育局联合组成“进城考试加分审核小组”,对入围人员加分材料逐个进行审核,确定加分分值。
3、根据文化考试分与综合加分的总分,分层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确定拟调人员。总分相同时第一学历高者优先拟调,第一学历相同时文化考试分 数高者优先拟调,文化考试分数相同时按年龄大者优先拟调。拟调人员名单分别在丰城政府网、丰城网络问政(教育局、人社局版面)公示三天。举报电 话:7075011(市监察局)、660802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6608279(市编办)、6609210(市文化教育局)。公示期满若无异 议,拟调人员分层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拟调人员必须在9月30日前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对出具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人,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试舞弊者取消选调资格,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且三年内不能参加选调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原标题:2015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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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城市文化教育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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