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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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理
人们在思维过程中,总是根据已有的知识,反映更为复杂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从而扩大认识领域,获得新的知识。这是一种由已知推断未知的思考活动,而反映这种思维活动的思维形式就是推理。
(一)推理及其结构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命题推出新命题的思维形式。
每个推理都包含着两部分的命题:一部分是已知的命题,它是推理的根据,叫做推理的前提;另一部分是由此而推导出的命题,叫做推理的结论。逻辑学主要研究推理过程中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
(二)推理的分类
根据从前提到结论这一推导过程的方向不同,将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演绎推理通常被说成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即根据某种一般性原 理和个别性例证,得出关于该个别性例证的新结论。归纳推理通常被说成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即从一定数量的个别性事实中,抽象、概括出某种一般性原理。但 更精确的说法是:演绎推理是必然性推理,即前提真能够确保结论真:归纳推理是或然性推理,前提只对结论提供一定的支持关系,即前提真结论不一定真。
1.演绎推理
(1)演绎推理的定义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原理出发,引申出较特殊性结论的推理。这种推理的推导方向。是由一般到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