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资格认定

咨询热线:02583689966

首页> 教师资格认定> 安徽教师资格认定

2015秋季安徽铜陵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非国考)

2015-09-16 xredued04


(一)受理范围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铜陵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二)受理对象

1.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附件)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以下简称“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其中,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者,可参加本次认定;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并在 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可参加本次认定;“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再作为 本次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培训课程:想快速通关,怎样让备考万无一失?欣瑞教育教师资格证培训名师带你轻松备考,掌握考点!各省考试介绍入口点击查看更多考试政策>>
    热门课程:幼师笔试精品课程 | 小学笔试标准课程 | 中学笔试标准课程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 |  手机APP |  微博  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337331076 | 点击咨询:

相关推荐 更多

热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