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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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秋季安徽临泉县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报名公告

2015-09-19 xredued04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按照省教育厅教资[2014]7号、教资[2015]2号和市教育局阜教人 [2015]47号通知要求,现就我县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1.认定范围。

我县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请向阜阳市教育局申请。

2.认定对象。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2)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或 2014年2月之前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单科合格证书,另一科在2014年 12月31日之前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

(3)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4)符合省教育厅、省人社厅[2015]33号文件规定认定条件的特岗教师。

认定对象中,(1)为国考人员,(2)(3)(4)为非国考人员;国考人员申请认定学科须与面试学科一致,非国考人员申请认定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我县户籍。户籍不在本县但系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也可持乡镇中心学校在编证明在我县申报。

2.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参加国考人员应具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4.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5.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6.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时间安排

9月17日-9月22日,临泉教育网发布公告,通知下发各乡镇中心学校。

9月23日-9月30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9月24日-10月7日,申请人到指定医院体检。

10月8日-10月10日,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校交验申报材料。

10月12日-10月14日,现场确认(行政服务中心、城关镇第一中心学校)。

非国考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以临泉教育网发布的测试公告为准。

四、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国考人员在上述网上报名时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非国考人员在上述网上报名时段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报名前请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电子版照片(照片类型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2、集中体检。

申请人员从临泉教育网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有专门体检项目),填写粘贴照片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按上述排定日程到 临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门珍部南门)。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带回随同其他必备材料一起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校交验申报材料(注意:体检必须使用临 泉教育网所下载的体检表)。

3.交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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