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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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秋季安徽萧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

2015-09-23 xredued04


1.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认定对象

(1)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持有“两学”合格证的两类人员:一是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 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二是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目前已经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人员。

“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为非国考人员,(2)为国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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