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3
xredued04
1.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认定对象
(1)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2)持有“两学”合格证的两类人员:一是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 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二是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目前已经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人员。
“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均在2014年2月以后取得的,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3)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1)为非国考人员,(2)为国考人员。
培训课程:想快速通关,怎样让备考万无一失?欣瑞教育教师资格证培训名师带你轻松备考,掌握考点!各省考试介绍入口,点击查看更多考试政策>>
热门课程:幼师笔试精品课程 | 小学笔试标准课程 | 中学笔试标准课程
学习交流平台:微信 |
手机APP |
微博
教师资格证考试交流群:337331076 | 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