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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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到达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含试讲)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含试讲)环节。
参加面试(含试讲)的应聘人数与拟聘岗位数达不到3:1要求的,以当日参加同类型考试考生的面试(含试讲)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考生的面试(含试讲)最低分数线,面试(含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考核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含试讲)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计划数依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四)体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精神,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 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招聘部门成立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入围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并形成考察材料报组织人事处。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一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注意我院网站通知。
(三)对体检、考察、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每一环节递补最多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陈老师,0551-64689023
袁老师,0551-64689420
丁老师,0551-65873125
监督电话:王老师,0551-64689004
(五)本公告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原标题: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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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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