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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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秋季安徽迎江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2015-09-25 xredued04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非国考人员中的非师范类专业的申请人提供2014年2月以前取得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专业申请人提交毕业 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员户籍证明或工作关系证明;

(9)与网上报名同底2寸相片2张(相片背后写本人姓名)。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与第9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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