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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5-11-25 xredued01


七、面试结果查询
      2016年3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或关注微信订阅号“教师博雅”均可查询到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3月1--10日) 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面试结果录入是否有误。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 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 论。

八、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九、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证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前后,具体情况请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中相关领证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合格证明的,将无法参加后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于每年2月下旬、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秋季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咨询联系方式

      1.网上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在线咨询→业务咨询→我要提问,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相关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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