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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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371—85305828 0371—85305817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亲笔填写的《河南财专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2份;
(2)打印的自荐材料2份;
(3)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4)有关证书、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学历、资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2015年毕业生尚未拿到博士学位证的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应聘)。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
经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开具的《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三)考试
考试直接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 能等,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若遇面试成绩 相同却又超过计划进人数时要即时进行加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等于考核总成绩,面 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 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拟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财政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财政厅网站和河南财专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 0371—85305828(河南财专人事处)
0371—85305817(河南财专人事处)
0371—65802904(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 0371—65808990(省财政厅监察室)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原标题: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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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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