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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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6号)要求,现将镇江市润州区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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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1.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2.非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3.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4.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本区户籍人员和人事关系在本区的人员。人事关系在本区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本区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二、 申请种类及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专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见附件一,须附学业成绩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受理权限
本区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接受咨询和申请。咨询电话:0511-85589113。
四、认定工作流程
(一)总体流程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各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网上申报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人应按受理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符合过渡办法人员还应按时参加由认定机构自行组织 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通过国考人员
网上申请
现场确认
体格检查
作出结论
2.过渡人员
网上申请
现场确认
参加测试、体格检查
作出结论
(二)具体安排
1. 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4月6日至4月20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如届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工作日内可申报的具体时间段作出调整,则以其最新通知为准。)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的准备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凭人事关系在本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定机构根据情况要求其他人员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 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若不能提供成绩单或认定机构 对所提供成绩单有疑议,申请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及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