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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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意事项: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时,须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及《网报注意事项》;
(2)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时,应注意: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选择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认定。
特别提醒: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全日制学习)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无法认定者,责任自负。
(3)选择“现场确认点”时,请根据要求进行选择,选择时,务必看清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请按要求正确选择“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确认点进行确认,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现场确认者,责任自负。
六、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301室;咨询电话:0517-83516352)。
2.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详见附件:《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基本程序和要求》)
七、体格检查
1.体检对象:已申请教师资格并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或不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2.体检时间与地点:
初步定在5月上旬,体检要求等请于5月4日以后到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网站( http://www.qpjy.gov.cn/)组织人事栏查看,体检结果将于体检结束后发布,请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能认定者,责任自负。
八、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以下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⑴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⑵已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超过5年的师范类毕业申请人;⑶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师范类毕业后又取得师范类学历的申请人;⑷全 日制普通院校按小学教育培养的申请人(申请小学资格教师除外);⑸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申请人;⑹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请 人。以上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测试申请时间与办法:测试申请时间与提供申请材料时间同步,由申请人根据要求自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申请测试的年级、科目必须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拟任教学科目一致。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而未申报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3.测试时间与地点:测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请于5月15日以后到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网站( http://www.qpjy.gov.cn/)组织人事栏查看,请及时关注。因个人原因未能认定者,责任自负。
4.测试方式:采取备课、说课、面试的方式进行。
5.测试内容: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基本教育素质。备课、说课内容抽签确定。面试采用问答形式,由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 成员根据被测试人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提问,被测试人当场回答。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者还需要进行音乐、美术、舞 蹈等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当场展示,所需器材自备)。
6.测试办法:被测试人员带自己申请测试年级学科的同一册教材2本(其中1本由被测人员自己使用,另外1本由评委使用)、文具用品和身份证准时到达 指定地点集中,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和测试内容,然后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说课10分钟,面试5分钟。采取封闭式管理,测试时只准带教材(学生用 书),不准带其他参考资料,独立完成。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被测试人的备课、说课、面试情况和评分标准独立打分。
7.测试结果:说课、面试两部分均合格者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公布在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网站( http://www.qpjy.gov.cn/)组织人事栏。
九、认定结果公布与证书发放时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6月初在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网站( http://www.qpjy.gov.cn/)组织人事栏公布。教师资格证书拟于6月中下旬发放,申请人凭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与复 印件)到清浦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301室)领取。
十、政策咨询: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和信息将陆续在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网站( http://www.qpjy.gov.cn/)组织人事栏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及时查询;咨询电话: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7-83516352。
原标题:清浦区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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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基本程序和要求.docx
淮安市清浦区教育局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