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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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家还在讨论教师职责时,一条由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教育局6月2 日出台的一条新规定引起了更多人的参与讨论:今年高考期间,碰上余震发生时,在场的3名监考老师要负责考场内考生的疏散工作,不能先于学生撤离考场。监考 老师都要保证将全部学生疏散完毕后方能离开,违反规定者将遭到停职或开除的处理。迎合了即将进行中的高考。而现在,当我们再来想由事件本身所引出的这个规 定时,不禁觉得用法律法规等形式来限制或制止住的行为可能也就体现不出人性与责任了。因为二者都不是法律法规等所限制和能限制的。换句话说,用相关制度能 限制的也就不叫人性了。
重新翻看事件本身,范美忠本身的逃跑也许并不可恨,因为每个人都有求生欲,每个人都有利已心理,甚至可以说不可能每个人都那么伟大,可恨的是他之后 “洋洋自得”地在天涯论坛上发表的那篇《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的帖子,宣扬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是在挑战中国的传统道德观。而且在 文章最后表白:“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此文一出引来一 片哗然。
人性与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是相互矛盾的,可是当它们同时出现于同一个事件或者同一个人身上时,我们似乎才觉得这个人是完整的人。想到几年前的安徽阜阳假奶粉事件、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等,当一个人的人性超过了他的责任时,一个人开始失去了自己,也失去了世界。
争论还在继续,可是通过范美忠事件也让我们开始了一个自我的反省,如果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会做第二个“范跑跑”吗?责任在你的生命中究竟占到了多大的比率——让每个人反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