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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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24号)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错过了15年认定的学员们也是不用担心的,认定有效期是3年,16年认定马上就要开始了。已经认定准备去公立学校就职的学员们也不用担心哦,欣瑞教育有为你们考虑到编制备考的问题,我们有面授网校两种授课方式不管您有时间学习的在校生或者没有很多时间学习的社会人员都可以在欣瑞选择到适合自己的上课方式。还可以通过手机下载APP大量题库在手,让你考试胸有成竹。
一、认定对象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我市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严格把关,确保认定质量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程序和时间
(一)程序
1.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后进入相应的入口(参加全国统考申请或非参加全国统考申请)注册报名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因此申请人务必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
2.现场确认。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携带当地教育局规定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参加现场确认(详见各县区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安顺 学院要与西秀区教育局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要与镇宁县教育局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 好学前专业应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组织认定;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初审通过后,报市教育局组织认定。
开发区、龙宫风景名胜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西秀区教育局按认定权限和程序办理;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别由镇宁县、关岭县教育和科技局按认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安顺市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由镇宁县教育和科技局办理。
(二)时间
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为两次。第一次:3月21日至5月27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第二次:6月13日至7月15日 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其间3月21日至5月25日为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5月26日至7月15日为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各县 (区)教育局须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合理确定“现场确认”和“网上认定”时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今年全省仍开展一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以上时间 范围外自行开展认定工作,一律不予承认。
安顺学院须在6月10日前将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
各县(区)教育局须在6月20日前将初审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报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一人一个档案,按从小到大的顺序编号,档案顺序必须与申请人花名册上的一致,申请人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和序号,从小到大排列并统一用胶带困扎好。
四、现场确认须提供的资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各县(区)教育局制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4.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5.师范类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及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高中(中职)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须提供相应层次的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半身正面照片2张(须与上传网上申报系统同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