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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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春季新疆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什么时候开始?

2016-03-24 xredued04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毕业证或毕业情况的各类证明不能作为申请认定的依据)。

5.母语为汉语及民考汉的申请人员须提交《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母语为非汉语及汉考民的申请人员须提交MHK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人事档案中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1份(必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应届毕业生加盖毕业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历届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公章加盖在复印件右下方。

8.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明”,该“证明”须加盖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该“证明”的格式样本请从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jszg.xjnu.edu.cn)下载。

9.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须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1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申报材料时领取)。

10.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1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本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在复印件下方填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日期,并加盖思想品德鉴定单位的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认定申请。

四、关于费用

(一)体检费:80元/人(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费为180元/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

(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试费:190元/人

五、日程安排

(一)4月11日—5月31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申请者需前往新疆师范大学校医院领取《教师资格体检表》,并根据医院的安排接受体检。

(二)4月11日—4月2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上(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三) 4月12日—4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前往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成教楼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缴费,缴费时须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四)5月2日—6日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场缴费的人员请登陆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jszg.xjnu.edu.cn)打印测试通知单。

(五)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22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结果四日后网上查询:jszg.xjnu.edu.con)

(六)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5月25日—5月27日新疆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6月13日-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七)7月1日—7月5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六、其它事项

(一)不具备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整材料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各个环节的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地点: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成教楼一楼110室;联系电话:4362086,4333983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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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乌鲁木齐地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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