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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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是一所特色鲜明、多科融合的北京市属都市型高等农业院校。现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见附件:《附件:北京农学院2016年招聘计划表.doc》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 年龄要求:硕士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博士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七)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北京市进京条件;社会在职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三、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应聘报名
1、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请访问:北京农学院网上招聘系统,在线注册并填写简历信息,申报岗位。如链接无法访问,请输入网址:http://hr.bua.edu.cn/zhaopin.jsp
2、后续招聘考试、遴选等相关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联系,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3、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7日。
(二)简历筛选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应聘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设岗单位根据岗位要求以及应聘者的学科(专业)教育背景、研究方向、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经历等,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三)考试与考核
1、考试由学校人事部门会同相关职能处(室)与设岗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校人事、纪检部门全程参与。
2、考试方式、内容:
教师岗考试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试讲由设岗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报名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不高于1:5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低于 1:3,招聘岗位取消,重新招聘)。试讲内容分指定教学内容试讲和学术报告两部分,试讲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试讲合格,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处(室) 与设岗单位组成面试考察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管理岗和实验岗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按笔试成绩高低,以不高于1:5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面试(低于1:3, 招聘岗位取消,重新招聘),面试全面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实验岗根据岗位特点,笔试可用实验技能操 作考试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