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5
xredued04
3、成绩计算:
教师岗考试成绩由试讲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管理岗和实验岗的考试成绩由笔试(实验技能操作)成绩和面试考察成绩两部分组成,各占50%。教师岗试讲和管理(实验)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由设岗单位向学校推荐人选1-2名,人事处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学校进人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人选,由人事处通知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在北京农学院校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将考试及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在学校外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
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五、 相关情况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协议,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布的招聘岗位如未能招聘到合适人选,将在后续公开招聘时一并公布。
六、 联系方式
(一)主管部门: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二)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邮编:102206
(三)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10-80799383 邮箱:rsc@bac.edu.cn
原标题:北京农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