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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浙江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2016-03-26 xredued04


第四阶段:受理

2016年4月26日~4月28日上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上午8:30~ 11:45,下午13:00~16:45)前往萧山区政府办事服务中心进行材料复审及受理。受理后将书面告知非国考人员笔试(专业知识考试)和面试(教育 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从受理终止日起 30个法定工作日内萧山区教育局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作出行政许可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6月1日左右在萧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均须A4纸;

2.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2004年前毕业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含幼儿师范)毕业生、2003年前招收的成教(全日制脱产班)教育类师 范毕业生外,申请人必须取得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其他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不予认可)或者是参加全国统考取得的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根据《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专业(幼师班)毕业生,已取得 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区的人员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可不受大专毕业限制。

4.申领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初审及材料受理方法同上,认定过程在杭州市教育局,认定中的笔试、试讲通知,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 在杭州教育网进行告知或公示(网址www.hzedu.gov.cn),其中笔试、试讲的告知时间在5月17日左右,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6月1日左右。 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我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 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需参加规定体检内容的全部项目(如胸透等),缺项将作体检不合格处理。

咨询电话:邵老师(82899605), 孔老师(82652102)

温馨提示:

1.为了避免申请表填写错误而重复制作,网上申报时请务必认真仔细,如:填写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上一致,特别是专业类别填写,必须持有毕业学校开具的“师范毕业生证明”的申请人可填“师范教育类”,其它人员必须填“非师范教育类”等。

2.因区办事中心停车场地有限,建议萧山区所属各镇(街道)申请人在初审与受理阶段尽量按下面提示分区域分时间前往办理,其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区的人员可选择3天中的任意一天:

初审阶段---

4月13日下午:楼塔镇;河上镇;戴村镇;临浦镇;浦阳镇;进化镇;所前镇;义桥镇;

4月14日:城厢街道;北干街道;闻堰街道;宁围街道;新街街道;红山农场;瓜沥镇;衙前镇;益农镇

4月15日:新塘街道;蜀山街道、义蓬街道; 靖江街道;南阳街道;河庄街道;党湾镇;新湾街道;前进街道;临江街道

受理阶段---

4月26日: 楼塔镇;河上镇;戴村镇;临浦镇;浦阳镇;进化镇;所前镇;义桥镇;城厢街道;北干街道;新塘街道;蜀山街道;高职中

4月27日:闻堰街道;宁围街道;新街街道;红山农场;瓜沥镇;衙前镇;益农镇;义蓬街道; 靖江街道;高职中

4月28日上午:南阳街道;河庄街道;党湾镇;新湾街道;前进街道;临江街道;高职中

3.请尽量选择公交车前往,直达萧山区政府办事中心(至区政府办事中心站下)的公交车有:232路;651路;701路/702路;730路。

原标题: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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