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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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创作、演出民族歌舞剧目,繁荣、弘扬民族歌舞艺术,培养民族艺术创作及表演人才的 职责。经国家民委批准,2016年度我团拟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7名,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5)年龄要求:原则上本科生不大于24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大于27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大于35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 招聘岗位及条件
(1)声乐专业1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京外生源,少数民族特色演唱方式者优先考虑。
(2)舞蹈表演专业3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京外生源。
(3)中文专业1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京外生源。
(4)编导专业1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京内生源。
(5)舞台管理专业1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京内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