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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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上饶师范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上饶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1.考核按《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考核方式:
(1)教师岗位招聘考核由课堂教学、面试和综合考察等环节组成,满分100分;
(2)成绩计算:
1.总成绩=课堂教学×50%+面试成绩×20%+综合考察3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 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工作由上饶师范学院负责。因体检、资格复审、考 核不合格和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上编等相关手续。录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拟聘人员试用期管理和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此次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93-8151030(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0793-8295986(上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93-8176236(上饶市人社局监察室)
0793-8156531(上饶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原标题:上饶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第一批次教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