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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吉安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通知

2016-04-01 xredued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5号)精神,现就2016年我市开展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时间

凡户籍在吉安市境内者或学校所在地在吉安市境内的2016年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于 2016年4月18日至4月29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网上报名时,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者选择 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者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井冈山大学的2016年应 届毕业生选择井冈山大学,其他人员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

(二)教师资格申报材料预审、现场确认

1.井冈山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井冈山大学招就处自定;市教育局人事科于5月9日至13日对材料进行统一复审、确认。

2.不属于井冈山大学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其他人员,申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按照属地化原则,于5 月9日至13日期间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预审、现场确认,市教育局人事科于5月16日至20日对材料进行统一复审、确认。

3.申报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有关现场确认的事项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时在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好。

4.申请教师资格者材料预审、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按照《关于2016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6〕5号)规定要求办理。在现场确认时,要一次性告之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材料,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井冈山大学招就处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复印件经审 核无误后要在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原件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统一复审、确认后退回(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即可)。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须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经测试认定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资格。申请者已取得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两 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者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须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逐个测试,主 要采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测试。

2016年凡申报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试讲内容为我市高中一年级现行教材。测试时间初定为6月下旬,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各县(市、区) 教育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自行严密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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