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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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者的体检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有关要求自行组织。
(五)上网认定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经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后,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在7月18日前上网认定完成所有合格申请人的教师 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在省教育厅下发到我市后的5天之内发放,力争7月中旬先将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发到学生手中,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
二、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依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职责,认真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重视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加强领 导,完善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要求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要强化工作服务,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对群 众的咨询、举报要及时回复,认真处理。
2.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防止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损害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利益,各县(市、区)和各学 校不得接受中介机构(公司)代申请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不得将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设在中介机构(公司),严禁与中介机构(公司)发生经济利益关 系。对群众举报的非法中介,查实后,要报告当地工商行政部门予以取缔。要严格审核申请者的学历证书,各地对发现的假学历证书,必须收缴,记录名单和身份证 号,统一报市教育局,以便集中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依法处理。
3.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法行政,严格掌握认定条件,严格执行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特别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确认、教育教学 能力测试工作,严格面试和试讲,注重师德和能力考核,严把教师资格认定关,提高教师资格认定质量,确保网上认定工作及时完成。各学校和各县(市、区)要按 规定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及时存入申请者的人事档案,其余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4.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违反规定收费。各县(市、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经 费,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教〔2007〕179号)规定执行,各级教育部门要向同级财政申 请,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保障运转、厉行节约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到位,并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96-8224865
各县(市、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吉州区:0796-8237931,青原区:0796-8186050,
井冈山市:0796-7163719,吉安县:0796-8440352,
吉水县:0796-8680574,峡江县:15216237323,
新干县:0796-2600131,永丰县:0796-7123811,
泰和县:0796-8638746,万安县:0796-5701290,
遂川县:0796-6326009,永新县:0796-7731137,
安福县:0796-7624668。
原标题:关于2016年吉安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