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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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网报系统。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应届毕业生 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局。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各级各类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 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 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5)网上申报的时间为:
春季批次 4月15日- 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
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确认时间:春季批次 5月4日——5月13日(春季批次,节假日除外),秋季批次11月1日——11月4日(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益阳市政务中心。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确认时间和地点由户口所在地区县(市)自行确定。现场确认时上交与申请表同底的照片2张。
二、有关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
2.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申请语文、城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 乙等以上水平,其他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点设在各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联系电话:益阳电大(益阳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4222853、 安化县7292311、桃江县2426006、南县5221050、沅江市2721570、资阳区4323848、赫山区4424839、大通湖区 5664153。
三、教师资格认定由专家委员会审查,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结论通知本人。
四、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查询网址:益阳教育网(教师工作栏目) http://www.yiyedu.com
原标题:益阳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