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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四川宜宾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04-05 xredued04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江安县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江安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江安县外的人员,必须是在江安县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三年及以上(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二)认定权限

江安县教育局只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受宜宾市教育局委托,代审核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材料,我局在规定时间内报宜宾市教育局进行确认。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4月1日—4月22日,每日8:30-17:30)

报名途径: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 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数据填报、上传照片等程序。

(二)体检(4月22日—4月26日)

由申请人对照申请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江安县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到江安县人民医院体检(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类别体检时间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请参见“宜宾教育网”)。江安职校应届毕业生 体检由江安职校统一组织。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可以在江安教育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2.必须空腹;

3.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

4.体检结束后,由认定机构统一去取回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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