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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告2016招聘52人

2016-04-06 luck_lee1101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年内(2014、2015年退役的)被各级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的,本人要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交回民政部门,并退回发给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 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 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4月9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 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 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 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 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 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 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街新华路交叉路口南100米路东)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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