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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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和答辩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若无生上课和答辩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庐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后一名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其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七)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庐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八)聘用手续、待遇
按规定程序经过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报考组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选择招聘学校,或选择招聘学校后不按时参加培训、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为所聘人员办理企业养老保险,执行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其它
(一)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5699978、65699989(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0551-65699807(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查询网站:
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
庐阳区政府网(http://www.ahhfly.gov.cn)
庐阳区教育体育网(http://www.hfly.net/)
原标题:合肥市庐阳区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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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庐阳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