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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工作人员通告

2016-04-13 luck_lee1101


5.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户口在内蒙古的须携带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 业生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非内 蒙古生源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在内蒙古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七、面试

(一)面试由学校按岗位要求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

(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学校成立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应聘人员面试后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并经复核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凡是在开考后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学校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八、艺术类和体育类岗位招聘办法

应聘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学科研岗位、体育教学部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先进行面试,通过面试的人员再与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一同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

面试由内蒙古大学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面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对于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笔试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 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笔试。对于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笔试比例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笔试 比例。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学校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为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特别提醒:

1.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面试和资格复审将连续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务必携带资格复审材料。

2.请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关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资格复审。

九、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 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一)体检

体检在主管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二)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立4人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 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进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 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质等情况。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学校召开党委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学校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 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式期满无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2016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学校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自治区教育厅 0471-2856911 2856813

内蒙古大学 0471- 4994292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适用于我校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大学人事处、内蒙古大学人事人才招聘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简章由内蒙古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内蒙古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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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内蒙古大学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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