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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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原因;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许应聘者补充后再次提报。
资格审查需提报的材料:
1、《2016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其他资历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电子邮件报名的可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照片(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材料原件需在面试前提交审查。
(三)确定考察人选
各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本岗位报名人员均进入考察;如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规定比例,则通过笔试(专 业知识测试)确定考察人选,其中获得全国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十名的人员可以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方案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面试开始 之前7天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
(四)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面试考评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1、面试考评
(1)教师ABC岗位: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测评,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2)教师DE岗位: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评。按5:5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考评成绩。
面试考评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考评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
2、实地考察
学院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单位)进行面谈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思想政 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要出具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实地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及原 始材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评价。
考察组需全面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意见并撰写《考察工作报告》,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一周内组织体检。体检由学院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同时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淄博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 的,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 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 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咨询监督电话、公告网址
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网址:www.zibotc.cn
咨询电话:0533-2225278、2778218
监督电话:0533-2778477
本公告由淄博市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淄博市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短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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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技师学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