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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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
1. 《报名表》(2份);
2.相关证书(毕业证书〈2016届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件尚在办理中的需提供具备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试教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一次性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 依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 宜。经递补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试教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考生要关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织金党建论坛上公布的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即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试教和成绩计算
(一)试教
各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试教对象。试教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同一职位采用相同试题进行试教,根据考生试教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1.试教时间:待定。
2.试教地点:待定。
3.试教方式:模拟授课,现场评分。各科试教人员不安排备课时间。
4.试教内容:以试教前公布的教材为准,随机抽取试教内容,教材自备。试教在15分钟内完成。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试教准考证方能参加试教。
试教成绩在织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织金党建论坛网站发布。
未完成试教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