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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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评分标准
重点考察面试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具体如下:
1、五官端正,举止大方10分;
2、语言表达流畅,口齿清楚10分;
3、思维敏捷灵活,能准确表达意思10分;
4、板书工整,字迹清晰10分;
5、教学目标明确,符合课程标准,材料选用合理10分;
6、教学重点突出,难点把握准确10分;
7、教学结构合理,思路清晰,方法适当10分;
8、现场提问答辩30分。
七、有关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面试地点交工作人员验证后,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应试时只能向面试组报告本人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透露或暗示本人的姓名等信息。
3、《面试测试表》必须经面试评委签字后有效;《面试结果汇总表》必须经面试评委组长、记分员、核分员签字并经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有效。
4、面试测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若达不到70分的不予以录取;若最后成绩出现雷同,需加试一次。
5、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工作方案要求汇总成绩,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昭通市教育局。
八、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面试报到开始15分钟后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一经决定面试顺序,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准备,不得高声喧哗。
4、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和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原标题:昭通职业技术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教师面试工作细则
昭通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