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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瓯市委党校、建瓯市行政学校2016遴选教师公告

2016-04-18 luck_lee1101


2、试讲(片断教学)。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教学的能力,占总成绩的50%。

试讲人选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进入试讲,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试讲。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遴选人选的确定

1、本次遴选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报名人数低于3人,不开考;若报名人数3-6人(含6人),笔试后一并进入试讲,遴选2人;报名人数6人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进入试讲,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试讲,遴选2人。

2、最终拟遴选的人选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讲试成绩×50%)由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3、如报名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全日制第一学历较高者→教龄较长者→获得综合表彰层次较高者→年度考核优秀者,依次排名。(1)综合表彰:指县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综合优秀奖,时间以三年为界(2013年度~2015年度),奖项层次相同者以次数优先,次数相同者以年度最近时间优先。 (2)年度考核优秀:时间以三年为界(2013年度~2015年度)。时间相同者以次数优先,次数相同者以年度最近时间优先。

(五)体检

按遴选名额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政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1)应聘人员年度考核近3年内有一次以上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3)当年度受效能诫勉以上处分者;

(4)在遴选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

2、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的原则重新确定拟遴选的人选。

3、对拟遴选的对象将在建瓯市政府网、教育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遴选人员的相关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1、遴选人选确定录用后,必须服从党校、行政学校工作安排,五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离要求。

2、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市人社局、市委党校、市行政学校协同配合进行。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将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并监督遴选工作的全过程。

原标题:中共建瓯市委党校  建瓯市行政学校2016年公开遴选专职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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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委党校、建瓯市行政学校遴选专职教师报名表

中共建瓯市委组织部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建瓯市委党校      建瓯市行政学校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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