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1
luck_lee1101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 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宿松县 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5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宿松县2016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七)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3日上午8时至5月27日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网址: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hsspta.gov.cn: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