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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6-04-25 luck_lee1101


五、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工作在专业测试前进行,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4日。地点为淮南市教育局人事科。届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证件:

(一)属2016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的,须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二)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三)两寸同底彩色证件照两张。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六、专业测试

(一)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组织,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测试内容和分值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内容包括教案设计和无生教学两项。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按教案 设计、无生教学的成绩3:7的分值比重计入总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测试程序

1.报考人员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达专业测试考点,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进入候考区。

2.考生实行统一封闭管理,通过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教案设计时间为60分钟,课题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3.考生无生教学测试前,由考场监督员再次核实考生身份后进入考场,无生教学的时间为20分钟。

4.专业测试由主考主持,考生按照先“无生教学”、再提交“教案设计”的顺序进行。

5.专业测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专业测试情况,依据评分标准,独立评定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专业测试的计分方法 为: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相加后除于5名考官人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即为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 试总成绩。

6.专业测试总成绩现场公布。

(四)考官组成

1.专业测试考官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从外地市教育系统聘请或者从本市相关高校、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招聘教师评委库、职称高评库、中评库中随机抽取,临时通知。

2.考官确定后按不同学科分别组建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1名。专业测试考官实行回避制度、封闭管理。

3.每个专业测试考场内设有计分计时员和考风考纪监督员。考风考纪监督员由从事纪律监察工作的人员担任。

(五)课题范围和教材

专业测试教材为淮南市现行使用的教材,专业测试时考生使用教材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具体教材及课题范围见附件3。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无生教学的成绩为依 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无生教学成绩仍并列的情况,再以教案设计的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三项成绩均并列,并列人员再次进行无生教学进行测 试,按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对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南市教育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 [2007]25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 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 审。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 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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