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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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六、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 5月10日——5月18日(工作日每天08:30-17:30可以确认,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开放)
2.确认地点:
(1)忻府区:忻府区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8641008
(2)定襄县:定襄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6022407
(3)五台县:五台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3352422
(4)原平市:原平市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8238561
(5)代 县: 代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8982306
(6)繁峙县:繁峙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5523554
(7)宁武县:宁武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4723909
(8)静乐县:静乐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7822563
(9)神池县:神池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4243358
(10)五寨县:五寨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4333237
(11)岢岚县:岢岚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4536029
(12)河曲县:河曲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7229421
(13)保德县:保德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13835075318
(14)偏关县:偏关县教育局师训股 联系电话:7654078
(15)忻州师范师院:忻州师范师院学生处(师院应届生确认点) 联系电话:3048245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上网下载后打印在一张A4纸上,并由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名,必须A4纸正反打印,否则不能确认);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1份(由认定机构提供);
申请人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忻州师范学院应届生由学校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5月9日-5月16日(具体时间由各县确定)。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附件1),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2)。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A4纸须由相关单位盖章);
对于忻州市户籍的申请人:若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由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盖章(无组织人事部门的单位可加盖单位公章,仅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为有效);若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由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填写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无效);
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由学校学生处或研究生主管部门填写盖章(院系或其他单位部门盖章无效)。
(7)2014年及以后入学的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改革实施办法》,需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 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三年规定有效期)原件;
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之后参加考试并合格人员,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 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 号)要求,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014年以前入学的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根据《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改革实施办法》,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教育教学实践(实习)表和其它申请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相应的教 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非国考人员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和教育实习情况;
(8)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面向社会申请教师资格用);
(9)申请人需提供一张一寸彩色照片(与上网电子照片一致,证书用)。
要求申请人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须与现 场确认时提交的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一底版。如果认定机构对照片上传有具体要求的,需按认定机构的具体要求上传照片。
原标题:2016年春季忻州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