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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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确保农村中小学校主要学科的教师数量和质量,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 要。按照《鄢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的意见》(鄢政〔2012〕25号)、《中共鄢陵县委 鄢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县的意见》(鄢发〔2015〕15号)“每年根据中小学退休教师人数的80%招聘新教师”之规定,采 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充实到陶城镇、望田镇、只乐镇、大马镇、南坞乡、张桥镇、彭店镇7个乡镇任教。为使 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初中教师23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4人,物理3人,化学4人)。小学教师77人(语文23人,数学21人,体育12人,音乐11人,美术10人)。
本次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取消。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体育事业,能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3.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5.年龄为1986年1月1日(含1日)后出生。
6.2016年以前(含2016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7.必须具备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一级岗位,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中学教师岗位。
8.报考体、音、美学科的考生专业必须与其报考岗位相对口。
9.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
10.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报名表。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⑷正在服务期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的人员
⑸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