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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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市委、市政府《张家口市振兴高 中教育大纲(2014-2019)》(张发[2014]8号)和《怀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柴沟堡第一中学岗位空缺 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怀安县柴沟堡第一中学,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学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试讲)、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通过网上、电视台等媒体发布选聘信息,以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的方式确定应聘人员。选聘按照拟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资格复查与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选聘人数
拟公开选聘教师17名,其中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1人,物理1人,生物4人,历史1人,政治1人,地理1人。
(二)选聘范围
全日制师范院校应往届一本(直本生)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可以为非师范类,起始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直本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政 治、地理专业,应聘者年龄限定在20周岁以上(1996年5月3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2.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的出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相关证明。
3.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其中语文专业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发布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3日
2.发布地点:怀安县政府网站(http://www.zjkha.gov.cn)、河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怀安县电视台。
(二)报名
本次选聘通过现场报名、电话报名及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确定应聘人员。
报名时间:2016年6月9日至2016年6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怀安县柴沟堡第一中学办公室
联 系 人:杨老师15030392069 张老师13903236576
办公电话:0313-7827500;0313-7927500
电子邮箱:hbcgby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