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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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入闱体检
按招聘总名额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具体办法为:
1.若开考学科不少于10科,则从各面试学科第一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0名入闱体检名单。
2.如开考学科不足10科,各学科面试成绩第一名人员入闱体检。剩余名额从各学科第二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满10名体检名单(其成绩应高于等于某学科第一名考生最低成绩;若按学科分组面试,各学科第二名以后的考生成绩按规定进行修正)。
3.体检标准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从高于等于某学科第一名考生最低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了解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高于等于某学科第一名最低成绩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可依次递补。
(七)聘用
1.体检、资格审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公示一周,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2.经县批准后,根据教学需要安排在城区中学任教。同时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在县任教不少于5年的协议。
3.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教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石城县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人事领导任组长,县委分管教育领导、县政府分管教育领 导任副组长,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委办主要领导及县教育局分管人事领导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石城县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随时在石城教育网http://scjyw.gov.cn上公布。
原标题:石城县2016年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县任教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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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