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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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和待遇
1. 管理。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襄城县幼儿园报到安排上岗,襄城县幼儿园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他解除合同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2. 待遇。工资待遇标准依据《襄城县政府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试行)》(襄政〔2017〕1号)。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资为1700元/月。聘用人员的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三部分。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专科生1750元/月、本科生1850元/月、研究生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聘用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3.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县人社部门确认,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4.教师岗位工作期间,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免费统一保管。
5.县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的有关规定,依法保障“政府购岗”聘用人员休息休假各项权利的落实。
6.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本次招聘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有效。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襄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有疑问可咨询联系电话:0374—3569690(襄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七、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襄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
本次招聘工作由襄城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附件:1.襄城县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2.襄城县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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