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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2015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6人(非教学岗)公告

2015-08-09 xredued01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大学城。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9个岗位共26人,均为非教学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2016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016年3月31日前)。

2、专业。一般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一些岗位涉及的相近、相关专业,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把握,并以我院认定意见为准。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2015年9月20日)。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可视报名情况谢绝其他人员应聘,或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材料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16:00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我校人事师资处联系邮箱, 附报名表《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样式见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xx岗位+姓名”。同时,在报名时限内 (以发信地邮戳为准)将报名表原件(需贴一寸照片)及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科研、奖项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我校人 事师资处孙老师。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人事师资处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并公布有关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酌情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我校将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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