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4
luck_lee1101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为直属的陕西省长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西安市第二保育院公开招聘校长、院长。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现就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陕西省长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校长1名。
2.西安市第二保育院院长1名。
二、招聘范围
西安市、区县教育部门举办,或西安市辖区内事业单位举办的小学、幼儿园(院)在职在编领导干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组织领导能力强,团结协作,作风民主;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6.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和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3.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
4.现任小学校长、幼儿园(保育院)长,或任副校长、副园(院)长职务满3年;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9月22日通过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9月23日9:00—27日18:00。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单位出具推荐函)的方式报名。报名通过网上投送资料方式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投送资料包括:《西安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校(院)长报名表》,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身份证、荣誉证书等资料照片。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和报考职位。
报名邮箱:494607339@qq.com
3.资格审查:9月28日—29日。公招办公室对投送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人员,通知本人到公招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西安市凤城八路 市政府六号楼市教育局101会议室)。审查本人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身份证、荣誉证书等资料原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符合报名条件 人数达不到1:3,取消该招聘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