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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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号)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2014]10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苏州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特级教师5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
省特级教师5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身体健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较强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
2.获省特级教师称号,目前在教育岗位,年龄需在45周岁及以下(1969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将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于2015年3月24日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邮寄至苏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人事处(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6楼1609室,邮政编码:215163)。所寄材料恕不退还。
需提供材料(按如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①《报名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④学历(学位)证书(前后学历);⑤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类获奖证书;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自行下载、填写《省特级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登录苏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网址:)下载,贴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以邮寄应聘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现场验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向应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应聘单位向通过现场验证的报名者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