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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苏州高新区特级教师招聘5人公告

2015-03-12 xredued01


四、考核

(一)考核形式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14]108号),本次考核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考试时间、地点

试教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者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教,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者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的,取消拟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六、资格复查和政审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政审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八、待遇

根据《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优秀骨干教师奖励办法(修订稿) 》(苏高新管〔2013〕164号)文件精神,录用人员可享受苏州高新区优秀骨干教师奖励。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 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50711。

十、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751657。

(原标题:2015年苏州高新区面向社会招聘特级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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