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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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解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员问题,根据《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50名(其中,初中教师80名、小学教师220名、幼儿教师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会同献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献县户籍。非献县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配偶可列入招聘范围。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资格等条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5、在公办学校任教的在岗代课教师,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由教体局出具相关手续后,可根据自身条件报考相应学段教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详见《2017年献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方案
由县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工作岗位需求情况,做出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人社局制定《招聘公告》,在献县电视台和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发布,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2月13日上午9:00开始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下午5:00。报名地点设在献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报考人员可登陆献县政务信息网(网址:www.xianxian.gov.cn )下载并持《献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求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依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规定执行。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
2、资格审查。根据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县教体局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有关事项在献县政务信息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2月22日-2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教体局四楼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占总成绩的比例按以下方法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